[瞎中心]炭火烧烤与致云雀

预警:一个没什么意思的超级短篇

就是,随便想想随便写写,瞎老师有意思



瞎子是一个有点意思的人,在我还是个菜鸟的时候我就这么以为,现在我仍旧这么以为。具体让我觉得他有点意思的地方,大概就是他老是在唱歌。

 

现在他就坐在他的院子里,在葡萄藤下的晴天里哼哼唧唧的唱歌,我听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停下了正在写字的手,然后推开窗户对他大喊:“师父,你他娘的为什么老是唱歌?”

 

今天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我们两个有一个我单方面定下的小约定,在这种日子里我叫他师父,他就要给我一点面子,告诉我我想知道的事情。于是瞎子唱歌的声音听了下来,从小板凳上走到我的窗台前面,看了看我胡同口小卖店十块钱三本来的印着当红偶像的笔记本上下水并不流畅的黑色中性笔留下来的字迹,看了两行之后才抬头。

 

“那你为什么总是在写东西呢?”瞎子反问我,倒是把我问了一个蒙。其实一开始我写笔记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爷爷写笔记,他的笔记里面有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那时候我的人生还没有现在这么曲折,下几次地就已经足够算得上值得一记的东西,所以我把他记下来,想等很久很久以后给我的孙子看。

 

后来笔记越攒越多,攒到现在我三十几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足够发表一本长篇小说的量,但是我连老婆都没有,儿子都还算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更别说是给孙子看了。

 

但是我记笔记的初衷好像也发生了改变,我偏爱用纸笔记录,记录的过程中让我觉得我是一个讲述者而非亲历者。这样的感觉很能排解我的压力,因为我会选择性的少些那些让我觉得压力很大的事情,笔记里是我前半生的壮阔风景。我并不会读它们,但是笔记本摞起来的时候,会让我感觉到无比的放松。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自己会瞎,我觉得音乐可能是我后半生能享受到的最美好的事情。”瞎子坐上了窗台,手指拨弄着我养的花说的漫不经心,让我回了神,“但是音乐不一定是我瞎了才能享受的东西,如果在我彻底瞎掉之前,我人生中每一个我觉得应该记下来的时间点上我都又能听到又能看到,不是很好嘛。”

 

他说话的时候摘掉了我的一朵花,隔着窗台递给我的时候笑的想一个很久远的绅士。然后他走到屋子里打开留声机,现在这个世道所有人都在用电脑或者手机来听歌,但是我瞎子师父明显不是这个世道的人。他在训练我的时候总会用那台留声机放点老唱片来听,天知道他是怎么保养的,那些岁数比我还大的东西竟然还能出声。

 

今天是周璇,他偏爱周璇,每一首歌都能跟着唱几句。其中月圆花好唱的尤其好,每一次我听他唱的时候都觉得他应该去参加一个中国好声音或者快乐男声。但是他不光听周璇,我看见过他厚厚一箱子的唱片与磁带,每一张他好像都听了很多遍,每一首歌响起前奏之后都能跟着唱出来,能从1930年一直唱到2030年。

 

每当那个时候,我才会深切的觉得他真的不是这个时代的人。瞎子身上有一种,用胖子的话来说叫做纨绔气的东西,他喜欢听女人唱百转柔肠,会在秀秀来收房租的时候走遍整条胡同折一支最漂亮的花给她,会在每天买鸡蛋灌饼的时候称赞老大娘的衣服与头发搭配的巧妙,衣服的口袋里永远有一条干净整洁的手帕。胖子说他在早年间一定是个纨绔子弟,瞎子每当他这么说的就笑,有酒就跟胖子碰杯,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我不知道他这种性格用纨绔来形容合不合适,但是对于我这种生在新时代的人来说他更像是大学时候看过的黑白电影里的老派绅士。然而绅士不会挎刀持枪,抬手挥手就了解一条大好性命。

 

“想什么呢?”瞎子看我出神,就笑着叫我,然后将手中的花递给我之后又回到他的小板凳上坐着唱着。跟着周璇唱够了四季歌就去嗑瓜子吃葡萄,果皮扔的满地都是。

 

然后他也不收拾,只是从裤子口袋里又拽住一条手绢,干干净净的擦完了手之后又整整齐齐的叠好塞回去,操着一口京片子去门口跟等待棋友的老大爷聊天,聊着聊着大骂大笑。这种时候的他是毫无绅士气质的,喝酒吃肉的时候也一样没有,我不止一次的看见过他跟胖子吃的满手流油,然后用手帕擦完之后继续吃的满手流油。

 

有一次我们出去吃烧烤,他又掏出那条手帕的时候胖子说他穷讲究,瞎子就笑着从桌子上捡起烟来点上,他说我他妈穷的买不起纸了。然后忙忙碌碌的老板娘从一边走过给我们上菜,瞎子便收回了自己伸出去的腿,然后接过老板娘手中的串让她别油了衣服。

 

老板娘笑着对他道谢,他就说你今天的头发很好看。其实好看个什么呢?那天老板娘的头发乱七八糟的,他只是习惯性的对于每一个女性发自内心的赞美罢了。

 

还有其他的一些事情,比如他在斗里抽烟会先下意识询问同行女士的意见,虽然这种机会少的可怜;比如他在提起不熟悉的女人的时候总会说某某小姐,当我第一次听他说霍玲小姐的时候着实将我吓了一跳;比如他能流畅而且自然的用英语念起两句雪莱或者叶芝的诗,虽然我也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

 

我想他是真的有点意思,就像他自己跟我说的,他经历了两个时代,我不能简单的理解他的性格。就好像现在,他正站在沙漠里带着一边喝酒一边说这鸟可真他娘的贼,转头却又能笑起来,远远的对鸟说Hail to thee, blithe Spirit。

 

中国鸟听不懂他的洋话,我也听不懂,但是觉得他可能是在准备拿枪把这只鸟打下来埋在篝火里烧的时候顺便读上一句诗。我说你别说那些洋东西,你到底想干什么?他说他觉得吃压缩饼干的吃的嘴里淡出个鸟,像打只鸟来烤烤吃了。

 

我问他,我说瞎子,你比我想象的像个绅士。他却大笑了起来,扣动扳机把那只鸟打下来扔到火堆里烧了,然后重新坐回来擦了擦手拎起酒瓶子喝了一大口白酒,咽下去之后隔着篝火跟我笑。他说,罗密欧啊罗密欧,我他妈是打关外的,现在只是怀念故乡想吃顿烧烤。

 

我听他这么说,在现在这个场面下难得的笑出眼泪。我想他姓齐的可真有意思,带着一身草莽气喝酒吃肉,弄个了熊名还他娘的会拉小提琴知道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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